暑期到了,爱好旅游的朋友们,您们做好今年暑期的出游计划和准备了吗?当您报名参团时,应该注意哪些环节呢?在此,我们向广大爱好旅游的朋友们给予温馨提示:
一、游客报名参团注意把握的三个环节
第一:选择线路。通过报刊、北京旅游信息网站等多个媒体渠道了解暑期旅行社业务广告,目的是查阅哪些旅游线路适合于自己的出游愿望和计划。
第二:理性参团。根据适合自己的出游线路和团费价格选择具有相应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需要提示朋友们的是,不同的旅行社在同一线路上的团费价格是不尽相同的,团费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旅游硬件服务标准和旅游项目内容的差异,因此,我们建议您不要选择低价旅游团。
第三:签好合同,交付团款,索要发票。首先要认真阅读旅游合同,特别要注意合同中关于双方权利义务和各自承担的违约责任等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具体约定。交付团款后,切记索要发票,对于交付大额旅游费用时,建议您通过银行汇至旅行社的财务账号上,千万不要划给旅行社业务人员的个人卡号。
二、北京市旅游局向北京地区旅行社提出接待工作要求
暑期是全国范围内、时间长、人员多、运输量与接待量最大的旅游旺季。这段时间,全国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铁路部门、航空公司、旅游景区、旅游企业都在尽最大的努力、采取多种措施来调整和满足人们的出游需求。但是,由于进、出京的客运流量与交通压力非常大,尤其是铁路运输紧张,使供需矛盾突出,部分旅游热点线路甚至出现一票难求的被动情况。
面对这一客观现实,北京市旅游局要求全市各旅行社务必充分认识和预见到这种可能性,正确判断客流情况,根据本社对于交通情况的掌控能力来确定本社的接待能力和接待量,不要盲目接团。同时,认真做好多种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保证游客的返程交通。一旦出现游客滞留的情况,旅行社要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一要妥善安排好滞留游客的食宿事宜,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二要积极与游客协商新的解决办法,力求尽快返程;三要按照相关旅游法规,由于旅行社违约造成团队滞留,或是旅行社降低交通标准的,旅行社应对游客给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我们也希望游客们就此对旅行社给予理解,积极配合旅行社实施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只要对方不是故意或恶意的违约行为,我们相信广大游客与旅行社完全可以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的共识。
今年暑期以来,我们曾多次接到游客反映由于两社团款纠纷而波及或损害游客权益、造成降低游客服务标准甚至团队滞留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此类问题都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调解下得以及时制止和纠正,但由此而造成的影响是很坏的。为此,我们再次强调,今后如果发生此类问题,接待社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情节严重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全行业通报批评、媒体公示,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北京地区旅行社服务质量信息公告
2010年第二季度,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正式立案受理旅游者对旅行社的有效投诉13件,共涉及6家旅行社。
一、被投诉旅行社
邮电国际旅行社(7件)、北京古韵风情旅行社有限公司(2件)、易游天下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东华国际旅行社、北京钓鱼台国际旅行社、中国铁道旅行社各1件。
二、投诉涉及区域
13件有效投诉中,出境游投诉3件,涉及区域:新马泰、韩国、香港。国内游投诉10件,涉及西藏、北京。
三、第一季度投诉处理情况
2010年第一季度公告11件质量投诉,经旅游局质监所审理并调解,已有10件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和解,另1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北京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
北京市旅游局网址:www.bjta.gov.cn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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