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人们旅游出行的最佳季节。随着“五一”旅游小长假的到来,北京市旅游局向即将出游和计划出游的朋友们特作如下提示:
一、旅游者报名参团时,请您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好出游线路,无论是国内游还是出境游,都应注重产品的质量内涵,建议您不要选择低价团。
二、报名参团时,请您选择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请登录北京旅游信息网进行旅行社业务资质查询)。同时,请您在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旅游合同,如有特殊要求,可在双方共同确认的前提下,以文字方式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约定。交付旅游费用后,索取发票,切记不能将旅游费用打入旅行社工作人员的个人账号上。
三、在旅游购物活动中,尤其是购买贵重商品时,一定切记索要正式购物发票,对商家不能提供发票的商品,请您谨慎选择。
四、春天是人们出游的好季节,请您在尽情游览的同时,注意旅游安全。为了有效地规避意外风险,建议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为有些旅游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并不适合所有人参与,所以,旅游者应该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活动项目。
五、在旅游途中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请您保持冷静,理性面对,积极与旅行社配合协商,力争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防止损失的扩大。
六、目前,由于泰国社会局势动荡,我们提示:正在组团的旅行社和计划赴泰旅游的游客暂时终止出游计划,待泰国局势平稳后再行出游。同时,鉴于近期青海玉树发生地震的情况,请各旅行社在制定旅游行程时,应避开地震灾区,保证团队安全。
七、旅行社要增强经营风险意识,虽然在旅游过程中难以掌控、非对称信息和不可预见等方面的因素较多,但是,作为经营者应该把旅游活动前与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充分预计到,制定措施、做好预案,并就可能发生危及安全的情况以及具有相对风险的旅游项目进行重要的提示与说明,既要保证游客人身安全,也要有效地规避经营风险。
八、“五一”小长假期间,预计将有大批旅游团队来京旅游。因此,各旅行社在接待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旅游期间游客人身财产的安全保障工作,维护北京旅游的良好形象。
北京地区旅行社服务质量信息公告
2010年第一季度,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正式立案受理旅游者对旅行社的有效投诉11件,共涉及11家旅行社。
(一)被投诉旅行社
北京新华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中旅体育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金翔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宝祥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古韵风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天成亿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新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安捷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海国际旅行社、中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二)投诉涉及区域
11件投诉中,出境游6件,涉及澳新线、欧洲线、日本、泰国;国内游5件,涉及海南、香港、北京等地。
(三)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
游客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旅行社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降低游客住宿和交通服务标准、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减少游览景点、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和频频推荐自费项目,还有在老年门票优惠的问题上克扣游客票差的问题。
(四)2009年第四季度投诉处理情况
2009年第四季度已公示的27件质量投诉,经旅游局质监所审理并调解,25件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和解,另2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北京市旅游局网址:www.bjta.gov.cn
北京旅游热线电话:12301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0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