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饭店:
目前北京已进入夏季肠道传染病高发期,由于天气潮湿闷热,食物极易腐烂变质,增加了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发生的风险。为了做好夏季卫生防病和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中外旅游者的身体健康,北京市旅游局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卫生防病和食品安全工作。在全体员工中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本饭店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夏季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夏季卫生防病知识的培训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本单位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确保中外宾客的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严格执行夏季食品卫生操作程序。在食品加工和制作过程中要切断各类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发生的途径,要严把食品生产加工制作关,严防饮用水污染,防止食品因烹制不熟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做好餐饮具、茶具和酒具消毒工作,严格执行消毒药配比标准、高温消毒等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交叉感染,严防各类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三、加强食品和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对食品和原料进货渠道进行认真检查,对采购的食品和原材料坚持验证制度,严禁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要对露天酒吧、酒屋和各种经营场所进行严格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检查,做到证件齐全,对现场加工制作的食品要做到高温蒸煮,餐饮用具要消毒,做到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和管理,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四、各旅游饭店的游泳池、美容美发、桑拿等场所必须按照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宾客使用过的棉织品和用品定时进行消毒,严防红眼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传播。确保游泳池循环水设备安全运行,严防消毒氯气的泄漏,造成客人和服务人员的中毒,一定要保证宾客身体健康的同时注意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五、要制定夏季卫生防病工作的应急预案。夏季卫生防病预案应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基础预案。一旦发生涉及到卫生突发情况,要按照应急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市、区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区县旅游局。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凡迟报、漏报、瞒报的旅游饭店各级卫生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六、各区县旅游局要根据本区县的具体情况,对辖区内的旅游饭店和社会旅馆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指导和检查。对食品卫生工作不落实,食品操作规程不规范,个人卫生不达标的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同时会同卫生管理部门督促或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取消其经营资质。对中外宾客有关夏季卫生防病工作的投诉和意见要认真处理和整改。
七、对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卫生规章制度不落实、卫生环境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食品卫生中毒事故或其他卫生管理的违规行为,北京市旅游局将给予相关旅游饭店通报批评等处罚。
二O一O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