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安全迎汛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市旅游局制定了全市旅游行业安全迎汛工作要点,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迎汛工作,现将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保安全保稳定为前提,认真总结全市旅游行业奥运和国庆安全保障工作经验,坚持提前主动的安全迎汛理念,充分发挥全市旅游行业安全迎汛综合保障能力,为首都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迎汛保障。
二、工作目标:两个确保,即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强化措施,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三、工作重点:重点组织对山区旅游景区进行排查,加强雨天游客的管理和疏导,避免山洪、雷击等造成人员伤亡。
四、保障标准:五不标准:即不死人、不垮坝、不倒闸、不塌房、不断路。极端天气要做到全力抢险,将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五、全面排查整改安全度汛隐患。3-5月为全市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月,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景区要对本辖区、本单位的重点单位和部位开展排查,查找隐患并进行整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在5月份组织专项检查并将抽查结果通报全市。
六、制定完善的各类专项迎汛预案。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迎汛联动机制,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辖区和本单位的汛前准备、整改落实、雨前部署、雨中巡查、加强解危、抢险救助等方面进行充分准备,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考核。
七、工作任务和要求:
1、强化安全迎汛责任制落实,加强安全迎汛组织体系建设。市旅游局、各区县旅游局主要领导为本行业安全迎汛第一责任人,各单位的法人代表为本单位安全迎汛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五落实,即责任制落实、预案落实、队伍落实、物资落实、避险措施落实。遇有汛情,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决策,组织到位,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
2、开展防汛预防、检查、演练和宣传警示工作。
(1)各等级旅游景区要加强汛期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预防雷电击伤游客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关注气候变化,在易遭受雷击的游览区域加设避雷装置和警示牌,向游人宣传在雷雨天气不得使用手机、科学选择滞留地点等常识。如遇到雷雨天气,要劝阻游客上山,对游客进行疏导。防止洪涝灾害及泥石流、滑坡等带来的危害。
(2)如遇雷雨天气,旅游景区要及时检测或关闭有危险性的设备设施。对桥梁、涵洞、缆车、索道、游乐设施等重点部位,要组织专门技术人员认真检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游乐设施要立即进行维修,一时不能维修的要坚决停止使用。
3、加强安全迎汛应急管理,规范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各区县旅游局和各等级旅游景区及重点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当有雨天气象预报时,各单位要提前布控,现场值守,加强巡逻;当有暴雨和汛情预警时,各单位要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生险情时,领导要现场指挥,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灾;信息报送采取首报、续报和通报的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重要汛情报送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切实提高全市旅游行业的自主应急处置能力。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