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精神,市旅游局制订下发《北京市旅游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方案》。请按照方案要求部署开展工作,并随时上报进展情况。请分别在5月20日和7月20日前,将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旅游局综合与安全管理处。
附:《北京市旅游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联系人: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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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五月五日
北京市旅游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平安奥运行动”,进一步做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市旅游局特制定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平安奥运行动”为工作总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发展,以最佳的旅游环境迎接北京奥运会。
二、组织形式
按照国家旅游局、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各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地方检查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旅游安全形势,制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旅游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对区县旅游行业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实地督察。
三、时间安排
2008年4月底至7月中旬。
其中4月底至6月中旬为地方自查,6月底至7月中旬,与相关部门督查组赴各区县进行督察。
四、督察重点和内容
(一)、督查重点领域 全市的各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及各住宿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重要设施、设备。
(二)督察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五、督察方法
听取旅游企业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并进行实地检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等,要及时向被督察单位反馈,同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督察结束后,要及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同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全力以赴,确保奥运。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要以“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为目标,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区县旅游局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周密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要依照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原则,结合本区县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级专项行动具体方案,确定督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单位。督察工作要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狠抓整改落实,务求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联合督查。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要充分运用好联合执法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注意改进方式方法,提高督察工作效能。
(四)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信息专报制度。要及时将本区县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报送市旅游局。
(五)加强新闻宣传。在专项行动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工作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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