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 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A级旅游...
·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
· 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旅游安全工作...
· 关于领取新版“一日游”合同的通...
· 城八区奥运人家负责人联系方式
· 关于向奥运签约饭店及三星级以上...
· 关于协助市园林局草地灭虫作业的...
· 关于奥运签约饭店及星级饭店奥运...
· 关于做好全市等级旅游景区各类计...
· 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旅游安全...
· 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A级旅游...
·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征集北京市20...
·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奥运期间规范旅...
· 关于切实加强奥运期间旅游团队安...
· 旅行社
· 星级饭店
· 绿色饭店
· 住宿服务质量达标单位
· 青年旅舍
· A级景点
· 民俗村
· 星级餐馆
· 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 北京市旅游规划资质单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告
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旅行社组团与接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25)  来源:  作者:

北京地区各旅行社:
        “五·一”黄金周将至,为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地区旅行社组团与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诚信旅游体系的建设,促进假日旅游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各旅行社要针对黄金周旅游市场的特点,认真制定并完善紧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成立由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亲自负责的安全与服务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
        二、黄金周期间客流量较大,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各旅行社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认真教育、督促本社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把旅游安全关和服务质量关。对于租用的车辆、就餐的餐馆、住宿的饭店等相关环节,旅行社要主动、认真的进行实地考察,特别是租用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客运车辆营运资质、无安全隐患的车辆。要确保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做好做实,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各旅行社要认真学习落实国家有关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部门对于企业用人方面的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合法、科学、公平的员工薪酬机制,加强对导游员和领队的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教育、督促导游员和领队增强责任心和进取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向旅游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另一方面,旅行社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合理、公平的导游员和领队报酬机制,不得以任何借口不给导游员、领队发放工资或拖欠员工工资,不得要求导游员、领队垫付团款或缴纳“人头费”。
        四、以往黄金周期间,本市部分旅行社不遵守合同约定、擅自更改行程或是降低服务标准、增加购物次数或是对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加收团款附加费,引起旅游者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北京旅游业的声誉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国家旅游局和北京市旅游局还多次接到外地组团社或旅游者的投诉,反映因组团社和北京地接社之间的纠纷或是旅行社与司机、导游之间的纠纷致使旅游者的行程被迫中断或是旅行社不向游客提供回程车票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旅游局将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力度。同时,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将继续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旅行社有效投诉情况。各旅行社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诚信为本,依法经营,严格遵守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自觉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严禁以任何借口中断旅游团正常行程。
        五、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旅行社对门市部的管理漏洞进行欺诈行为,使旅游者和旅行社均蒙受重大损失。各旅行社要认真执行北京市旅游局《关于旅行社加强门市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对门市部的管理与监督,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六、经营“一日游”业务的旅行社,要严格遵守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北京地区旅行社经营“一日游”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一日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各旅行社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旅游局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在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同时,迅速向北京市旅游局及有关部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北京市旅游局值班室电话:65158249;85157015;传真电话:65158251)。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北京旅游局版权所有 ? 2007